法治中国11月6日电(迟飞)在吉林省农安县小城子乡潘家屯村,一块面积约为30多万平米的地块,因土地类型的不清,导致当地村民多年上访,虽然找了许多部门,但直到现在,仍没有解决。村民:乡里建牧业小区 将村里土地转租11月1日,记者来到吉林省农安县小城子乡潘家屯村,在村民的指引下来到这块有争议的土地。
该村村民戚凤启告诉记者,这块职位于潘家屯村辖区内,该地块四周都是潘家屯的耕地。据戚凤启说,该地早年间为10多户村民耕作,在2010年时,乡里将该地以甸子地的名义收回至乡草原站,后转租给他人。
潘家屯村村长宋国平向记者讲述情况“乡里说是建牧业小区,地都被收回了。”潘家屯村村长宋国平证实了村民所说。他告诉记者,这块地以前一直都是村里人耕作,而且该地块属于耕地,因此应该归属全体村民所有。
为此,他们找到了农安县领土资源局,想通过确定土地的种类最终确定土地权属。这就是村民所说有争议的地块一块土地 两种地类?现场,当地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5年由农安县领土资源局绘制的《谋划种植小城子乡土地勘界图》,上面临于这37万平方米地的地类有着明确的说明。该图中显示,在这约37万平方米地中,小城子乡草原站所有土地合计338239.8平方米,其中耕地为91770平方米,未使用土地246469.8平方米。潘家屯村所有土地为33285平方米,其中耕地31566平方米,未使用土地1719平方米。
村民认为,根据这张图明白,图中明确写明晰耕地和未使用地,那么耕地不应该归属于乡草原站,应该归属村里所有。但农安县领土资源局的回复却让村民更为疑惑。
据村民提供的《农安县领土资源局关于小城子乡潘家屯村村民委员会土地确权申请的处置惩罚意见》中显示,经观察,有争议的地块位于小城子乡潘家屯村与万胜发村接壤处,面积为371524.8平方米,1988年土地详查时上述地块338239.8平方米为乡草原站所有,地类为耕地和草原,33285平方米为潘家屯村所有,地类为耕地和未使用地。在该处置惩罚意见中,明确写明归属于乡草原站的338239.8平方米土地的地类为耕地和草原。可让村民们不明白的是,在该意见文末处,却又写道:“……剩余的338239.8平方米为草原,根据《草原法》的有关划定,国有草原确权由县人民政府牧业部门卖力。”“开始写的是耕地和草原,怎么在最后全部都成为了草原呢?”村民戚凤启说,同一地块,一会是耕地、未使用土地,一会是草原,怎么会有差别地类性质?土地局:未正面回应为证实村民说法,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农安县领土资源局举行相识。
该局一位赵姓办公室卖力人称,向导正在开会,让记者先到集会室期待。然而半个小时后,当记者再次要求采访时,该卖力人已经脱离,其他事情人员表现向导已经脱离,无法资助记者联系。随后,记者来到农安县宣传部并说明来访意图,事情人员表现相识情况后给予回复。
11月2日,农安县宣传部事情人员给出详细回复称,凭据小城子乡政府针对此事给出的回复:“县纪委介入观察,最后结论为,乡政府把这块地中本属于潘家屯村的3.3垧土地,发包不合理,要求乡里纠正把这3.3垧退给潘家屯村,同时,对其时乡村有关向导给予了处分,现在承包人差别意退地,乡村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对于记者提出的该地块的地类性质到底属于草地还是耕地,停止到发稿时止,仍未获得正面回应。
状师:首先应确定该土地地类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良智状师事务所王美丽状师。她认为,村民应先到领土资源局,确定该块土地的地类性质。
在正常情况下,属于耕地的部门,应该归属于村民团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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